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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知
七届县政协委员、各政协统战联络组、县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1月6日县政协七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在县城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 会议时间: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09年1月18日至21日(农历腊月初四至初七)在县宣传文化中心举行,会期4天。
2.报到地点:2010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四)上午9:00-17:00在河源酒店大厅报到。
二、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旬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4.审议通过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
6.表彰奖励。
三、参加会议人员:
出席会议的有:政协旬阳县第七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工作机构、中省驻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旬省、市政协委员。
邀请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各主任、县政府各县长,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县政协退休领导出席会议。
四、有关要求:
1.各位委员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单位做好汇报,安排好当前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要提前报经县政协主要领导批准(联系电话:7202970)。
2.各位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了解并反映群众呼声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3.请各政协统战联络组长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县政协委员按时参加会议。
4.请列席会议的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工作机构、中省驻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10年1月19日上午10:00和21日上午8:00在县宣传文化中心会议厅签到参会。
5.所有参加会议人员一律自行安排乘车(县上不统一派车接送,不脱产委员按标准核销交通费),注意途中安全;
6.请县政府办、县法院、检察院、计划局、财政局做好会议协商讨论相关材料准备,打印300份,于2010年1月16日前送交县政协办公室。
政协旬阳县委员会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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