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劳务培训 打造劳务品牌
发展劳务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
——旬阳县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与就业情况调查
为准确掌握我县劳务输出基本现状、“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情况,研究探讨劳务人员外出务工发展方向、职业技术培训内容、运行机制、组织形式与有效方法,进一步推动劳务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协统一部署,县政协宣传联谊委在县人劳局的密切配合下,于近期组织委员深入有关乡镇和村组,采取随机抽样、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开展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与就业情况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与就业基本状况
(一)劳务输出就业基本情况: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5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占41万人,农村劳动力有23万余个,剩余劳动力达12.6万余个。全县耕地面积54.2万亩,农民人均拥有土地将近1.4亩,地少人多、地瘠民贫,外出务工成为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从2004年起,县委、县政府将劳务产业作为县域主导产业之一,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建立了多项制度,积极推动外出务工工作,使得农民外出务工逐年发展。2007年,我县输出劳动力87451人,其中男性60519人,从分布情况看,我县外出劳动力在本县就业的2841人,县外市内就业的3916人,市外省内就业的13941人,省外就业的66753人。年劳务收入7.6亿元,农民人均务工收入1400元,外出务工人员收入逐年递增,成为旬阳县经济发展的又一大支柱产业。
(二)劳务人员职业技术培训情况:我县现有公、民办培训机构10所,其中公办2所。公办培训机构以初中毕业学生专业技术教育为主,民办培训机构以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学校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有实训基地10个,年招生能力达7000余人。其中,公办职技校开设有电子、数控、机电、建筑、农学等15个专业,在校学生3200余人;民办学校开设有驾驶、计算机、建筑、电子电器、酒店技能等13个专业,现在校学生649人,2006、2007两个年度共培训学员7081人。近年来,旬阳从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建设劳务专业村,铸靓县城特色劳务品牌入手,强力推进“人人技能工程”。据统计:2004年以来,我县各种培训人数达13.5万次,技能培训人数达2.6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5000余人。但由于大量的外出务工者属“候鸟型”的闲时出、忙时回的苦力型务工,虽然政府大力推行免费技能培训政策,而大部分外出务工者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率很低。抽样调查村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率只有7.2%。同时也使一些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使用率不高,部分职业培训机构存在招生难,经营建设举步维艰。
二、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与就业特点及趋势
本次调查的3个村,合计1006户3951人,农村劳动力2016个,外出务工人员693人,其中男性641人,年务工总收入2260万元;创业成功18人,收入1326.4万元,人均收入73.7万元,剔除创业成功人员外675人,收入933.7万元,人均收入1.38万元;外出沉淀8人,2000-2007年期间外出务工伤残9人,死亡10人;从地域分布情况看,省外412人,主要集中于山西、河南等地,省内市外185人,主要集中于西安市区,市内务工人员96人,以旬阳县城居多;从行业分布情况看轻工纺织行业5人,电子装备行业62人,建筑安装行业340人,矿产开采行业114人,家政服务行业62人,其他行业129人,调查的693人中,有50人经过技能培训,培训后年人均收入1.62万元。其特点和趋势如下:
(一) 以“能人”带动为主的组织形式多元化。目前,以地缘、亲缘、血缘、事缘为纽带形成的劳务组织形式比较多。一是由承包人、业主和厂家聘用的中介人统一带出的“能人”带动型;二是由亲戚、朋友、老乡介绍外出的亲友介绍型;三是由各级政府职介、各培训机构订单式培训输出的机构推介型;四是单独或结伴外出的自主寻觅型等。其中能人带动和亲友介绍外出达250人,自发外出的353人,招聘12人,政府组织78人,分别占36%、51%、2%和11%。与此相应,劳动力流动形式出现了由独闯天下到举家外出,从分散流动到团体转移的新变化。
(二) 外出以青壮年男性劳力为主。从调查的3个村情况看,外出劳动力中25岁以下劳动力84人,25岁至40岁劳动力373人,40至50岁劳动力222人,50岁以上劳动力14人,就业主体呈年轻化趋势,造成了“三留守”人员增加,给老人、儿童、妇女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新生劳动力就业以技术性工种为主。抽样调查中,25岁以下外出务工者共有84人,其中17人从事电子装备行业,50人从事其它的新兴行业,占总人数的20%和60%;由于新生劳动力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可塑性、适应性较强,以轻工、电子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种为主;而大龄务工者由于缺乏技术外出务工以建筑、矿产开采等危重体力活为主。
(四)危重体力活和轻便技术活收入相当。在剔除创业有成人员后,务工人员年平均工资1.38万元,从事建筑、矿产开采等高危苦重的体力活与其轻工电子等行业收入基本相当,技术型工种略高于体力型工种。
(五)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率较小。在调查的693个务工者中,有50人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培训率为7.2%,经过培训后就业单位多集中于轻工、电子行业,年人均收入1.62万元,高于务工人员(剔除创业有成人员)平均工资。
(六)劳务输出总量基本稳定。通过调查村的调查,目前我县输出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35%,即劳力输出总量应基本稳定在8.5万人左右。户均外出劳动力0.7个,农村基本上没有富余劳动力。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外工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优惠政策的兑现,农村劳动力与输出劳动力收入差别的缩小,出现了农村劳动力输出和回流的双向流动良好局面。
(七)外出务工择业方向由体力型向技术型逐步转变。由于新生劳动力大多文化程度较高,同时技术培训的强化,使新生劳动力逐步向技能型劳动力转变,外出务工人员逐步向轻工、电子及其他新兴技能型岗位流动;而随着大龄体力型外出人员的回流,建筑、矿产等危重体力型工种务工人数将逐渐减少。
(八)外出务工逐步由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由于受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利益导向影响,农民工流向将从农村向城镇、向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城市集中,珠三角、长三角和华中地区将是农民流动就业的主要输出地。同时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一批新的经济增长中心将在中西部形成,从而为农民工流动就业提供新的选择。
三、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与就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劳务经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没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出现县上和外出人员两头热和中间(乡镇)冷现象,深层推进难。部分乡镇领导视劳务输出为“副业”,“顺其自然”,对已出台的政策落实不力,劳务输出仍处在自发状态。从工作基础上看,部分乡镇底子不清,工作机构力量薄弱,甚至无人主抓这项工作,对村级信息员指导培训不力,乡村两级劳务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劳动力素质普遍低。外出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小学学历占30%,初中学历占50%,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到5%;职业技能差,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率低,持《职业资格证书》外出的仅有5000人;自主创业能力不强,绝大多数外出人员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体力活,对劳务输出政策、法规和市场经济常识知之甚少,对沿海地区激烈的市场竞争准备不足,对保护合法权益束手无策。
(三)服务工作不配套。由于工作机制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足、技能培训覆盖面窄、信息发布系统不灵便,尤其是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对接平台缺位,造成劳务信息传递的缺位和滞后,致使我县劳务输出盲目自发性外出的比例居高不下。
(四)平等就业的劳务环境还没有形成。自身素质不高的农民之所以能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城市中找到工作,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付出更多的代价,承受着更多的歧视和不公平。一是待遇低。货币工资是他们收入的全部,享受不到任何福利保障,完全被排除在城市社会的保障体制之外;二是条件差。农民工多在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职业岗位上“吃体力”、“吃青春”,处于一种随时受到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威胁的状态。三是社会歧视现象严重存在。农民进城就业门槛高、要办的证件多、交费多,子女入托、上学仍然受到种种限制;四是缺乏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在供过于求的劳务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与用人单位或雇主之间并非实质上的平等关系,签不签合同、如何签,主要听命于对方“老板”的意见,致使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务纠纷频繁发生。
(五)劳务输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冲击日渐明显。大量劳力外出造成部分耕地撂荒,农业主导产业因劳动力不足而搁浅。一些村组干部离职打工,使村级组织削弱,后备干部、党员积极分子“培养难、难留下”,新老交替断档。大量人口外出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盲区”。一些农民夫妇双双外出,子女教育得不到保证。死亡、伤残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为当地政府的难题,如仁河口乡枫坪村近年来因外出开矿共有10个青壮年遇难,9人致残,患职业病的有6人,导致10多个家庭相继解体。外出务工人员在带回收入的同时带回了陋习,增加了农村管理的难度。
四、加强和改进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术培训与就业工作的建议
(一)用产业化的思路发展劳务经济。
1、“能人”化带动,走组织化输出之路。“能人”尤其是其中的“工程承包人”以其“用工的定向性,减少盲目流动;组织的统一性,减少务工成本;工资、安全的相对可靠性,降低市场风险;融资的灵活性,减轻政府负担”而成为目前务工人员外出方式的首选,他们能够带领农民进市场,并让其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因此,在劳务输出中他们既是“产业大户”、中介纽带,也是“龙头企业”。要加强培养和扶持,建立“能人”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劳务产业中重要作用,实现有序输出、组织化输出目标。
2、规范化管理,实现“输前输中输后”一条龙服务。目前,要重点加强县乡镇社会保障站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人力,完善必要设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其在劳务输出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构建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中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力量配合,信息发布、技能培训、组织引导、服务管理、法律援助成龙配套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3、基地化建设,推动规模化外出务工。要把劳务输出同农业产业化建设有机结合,借鉴吸收现有成功经验和成果,精心打造劳务品牌,全面提升劳务输出质量,促进劳务产业的快速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建好“输出”、“输入”两个基地,确保品牌劳力输出,稳定基地务工,较好收入带回。达到以基地建设培育劳务产业的两个“龙头”,提升劳务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二)健全完善机制,优化劳务产业发展环境。
1、优化外出务工环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方针,大力推进以户籍制度为中心的改革,逐步剥离附在“户籍”上的医疗、住房、教育等社会功能,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消除农民进城务工的障碍。简化外出务工手续,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农民的就业门槛。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市场就业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使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权利。转变政府职能,想方设法为外出务工人员创造宽裕的务工环境。
2、建立双向流动机制。县、乡镇政府要在劳务输入基地设立办事机构或劳务输出工作站,负责与当地政府和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人才推广、市场反馈和权益保护等全程服务。对在外务工的本地人才资源特别是各类“能人”要建立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为其回乡创业筑牢绿色通道。通过建立双向流动机制,实现对口输出,确保务工人员输得出,稳得住,引得进。
3、建立劳务保障机制。制定和完善劳务输出政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如成立劳务协会等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机构,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困难。通过社区组织等形式为农民进城提供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障,用工单位、尤其应督促建筑、采掘等高危行业落实给农民工办理人身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责任。
4、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县乡财政应将技能培训、网络建设等必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应主动适应劳务输出产业发展的新形势,转变经营机制,提供切实有效的信贷服务,实现“双赢”。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发展劳务产业,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民间投入为主体、金融扶持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机制。
5、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高效畅通的就业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平等竞争的市场用工机制,引入信息共享,多渠道有组织做好劳务输出与就业工作,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劳务派遣体系,实现农民工的定向、稳定就业。
(三)创新培训形式,全力打造劳务品牌。
1、改进培训内容机制。建立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机制灵活、实用实效的劳务输出培训体系,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政企携手、社会力量配合、农民积极参与的培训体制和机制。在培训的内容上,要结合大中城市用工,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要加强劳务输出相关政策法规(包括输入基地有关法规)、安全防范、权益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2、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现有培训机构、本地“能人”、社会相关部门、学校和用工单位的作用。要积极与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和联合办学,借助用工单位的人力、技术、资金优势,实行“企业+民工”的订单培训。
3、提高培训实效。要切实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把在初、高中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落在实处,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要千方百计抓好具劳务培训中心基地建设,结合农民工外出务工特点,抢抓民工返乡时机,前移培训阵地到乡镇、到村组搞培训。要先易后难、先技工后“普工”,将分散与集中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提高培训成效。要及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和外出务工人员登记卡,实行带证输出,持证上岗。
4、培育劳务品牌。根据我县在人文、历史方面形成的文化影响,在建筑、采掘、服务及农技推广领域形成的就业优势,在省内外已经树立起的“好学上进、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的“旬阳人”形象,进一步挖掘潜力,搞好特色培训,打造、包装旬阳劳务品牌,占领劳务市场,提高劳务效益。
5、推进市场化培训。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大力扶持民办培训机构紧贴市场需求,办学形式灵活,适应市场能力强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扶持优惠政策,扩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强化职业培训力度,强化宣传,推动依法培训,引导农民工自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素质,增加劳务收入。
(四)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依法保护农民工权益。认真落实《劳动法》及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标准、户籍管理等一系列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证外出务工人员在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子女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不受侵害。
2、依法管理劳务市场。把好输前用工单位考察、输中用工合同签定、输后跟踪回访服务关口。加强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力解决拖欠克扣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损害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要及时曝光。
3、以情服务帮助农民工。加强与输入基地相关机构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对接,有组织地到劳务输出密集区城和用工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劳务纠纷和实际困难。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学法、知法、守法、增强契约意识,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规划引导,妥善处理劳务输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
1、处理好劳务输出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的关系。根据乡情、村情、民情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劳务输出计划,合理匹配人力、土地等各种资源。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转移“富余”劳动力上。对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的乡村和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已选定项目的农户,要鼓励他们积极发展主导产业,或根据农时节令就地、就近务工;对于无产业基础,富余劳动力多的乡村,要积极推向劳务市场。要适应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形势,积极创新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经济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引导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力互补、资金互济、资源共享。
2、处理好劳务输出与村级组织建设的关系。首先要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合理撤并村组,减少干部职数,提倡村“两委”交叉任职,村组干部相互兼职,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村干部职业化,提高干部待遇。其次要在劳务输出村组工作的结合点上着力,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村干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搞好劳务输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再次,要抓好外出务工党员的教育工作,在外出党员比较集中地区建立临时党支部,围绕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服务开展工作,并重视与所在地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和工作配合,特别是发挥好“能人”中的党员的作用,使党组织在输入基地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处理好劳务输出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输出地与输入地的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反馈制度,结合实际,完善相关配套办法,切实消除管理上的“盲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规,优化教育环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青少年正常教育不受影响。
(六)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1、进一步建立完善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身家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
2、县、乡、村要根据当地事业发展需要,精心储备、选择项目,向劳务输入基地推介项目,创造条件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发挥他们在外地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参与、支持家乡建设,实现由打工向创业的跳跃,推进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3、结合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已分流干部在组织引导农民外出务工中的作用,通过这部分人的努力达到带出一批劳力、带回一批资金、培养一批人才、致富一方群众的目的。通过内联外引,引导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经验和资金,开展创业,发展地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