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即将到来,为了全面了解我县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安全渡汛,5月25日,在县政协主席的带领下,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县境内“一江三河”清障工作进行了视察。采取“看、听、议”的方式,分两组对汉江、旬河、蜀河、乾佑河内的九个采金、取砂、项目建设弃碴点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县水利局2007年度河道安全管理及清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情况及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目前河道安全管理及清障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境内襄渝复线、小康高速路、蜀河电站、大岭电站、通乡油路、通村水泥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增多,河道砂石资源开采量增大。视察了解,目前县境内共有采金(砂)船72艘,砂石筛分点20余处,主要集中在汉江、旬河、乾佑河、蜀河等河流,河道滥采乱挖现象普遍存在,设障较为严重,给河道沿线的安全构成威胁。在今年的汛期来临之前,县水利局在加强平时监督管理的同时,组织开展河道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整治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由水利局牵头,安监、公安、航管等部门参加,组成“河道专项整治工作组”,抽调工作人员20余名,由水利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公安、航管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纪律,落实整治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时回填平整河道,消除河道安全隐患,旬阳县防汛指挥部以“旬指发(2007)13号”文发布关于责令县境内采金(砂)船及采砂机械停产避洪的命令,所有采金(砂)船必须停产,撤离河道,靠岸避洪,对所设尾矿回填平整。水利局组织宣传车于4 月26日至4 月28日集中精力在汉江、旬河、乾佑河进行巡回宣传,同时,邀请县电视台制作“法制旬阳”专栏,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河道安全的重要性。
(三)强化综合整治。工作组分成两个工作片区,深入旬河、乾佑河、汉江流域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对县境内的采砂(金)船督促限期撤离,并签订渡汛安全责任书;二是对岸边筛分的砂厂,要求编报《渡汛方案》,报县、乡防汛指挥部备案;三是督促采砂(金)业主,将所设尾矿全部回填平整,并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看管。工作组共出动120余人次,深入现场督促撤离,尤其是对旬河乾佑河上游的采砂船限期拆除,考虑旬河、乾佑河沿线有铁路、公路桥梁28处,安全隐患相当严峻,县水利局采取驻人盯守的办法,耐心说服教育船主,使他们认识汛期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拆除船体,按时撤离。目前,旬河境内采金(砂)船全部停产并拆除上岸,达铭湖内采金(砂)船全部停靠避洪区,所设尾矿基本清除。汉江已停靠69艘,还有3艘正在撤离。累计投入机械30余台,共计清障10处,15万m3,。对不服从管理的,暂扣设备4 套,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行政处罚告知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部分采金(砂)点正在紧张清障中,使河道逐步畅通。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视察中发现,目前影响防汛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四难:一是重点项目整改难。像小康高速和襄渝复线项目建设弃碴滥堆乱弃现象严重,这些弃碴点水利部门都先后多次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清障,但效果很不理想,没有任何动作,即使有所动作也是应付性的,舍不得投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襄渝复线的铁十一局和铁二十五局在棕溪境内及小康高速路建设在小河镇和桐木乡境内的弃碴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县水利局向建设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告知书,但至今仍无动作。部分重点工程建设的弃碴点,水利部门在进行检查时,还以市纪委、监察局通告为由,不配合检查、不落实整改,这是目前影响河道安全和行洪安全的重点隐患。二是联合执法组织难。水行政执法很多方面需要安监、公安、航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自的执法职责权限所限,导致联合执法力度不够,有流于形式的现象。三是执法经费、设施配套难。水行政执法量大面广,需要交通工具、相关取证设施做保障,这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目前河务站是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财政只预算工资部分,而罚没收入必须上缴财政专户,执法过程中车辆无法保证,取证设备无法配套,对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四是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水行政执法包括水土保持监督、河道管理、防汛安全、渔政管理、水资源管理等,而目前河务站只局限于河道管理、渔政管理执法,很难全面行使执法管理权,使防汛管理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和清障工作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加强河道安全管理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河道安全管理是防汛工作的一件大事,防汛工作又事关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稍有疏忽,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去年以来,我县没有出现较大降雨,久旱必有大涝,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一定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抢大险、救大灾,从最坏处着想,最难处入手,向最好处努力,全力以赴,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未雨绸缪,万无一失。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查重管,确保在汛期到来之前河道清障工作全面完成。当前防汛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落实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从视察情况看,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河床淤积,阻水障碍多,行洪能力下降等诸多不安全因素。目前,要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清障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的要督促其业主尽快落实。对仍未采取任何行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主管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严格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落实河道清障责任,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给予支持,直至解决问题。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道执法主体,土管、环保、安监、航管等部门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对应职责,配合水利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县境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共同维护河道的安全。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河道管理,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强、能打硬仗的河道管理执法队伍,让他们切实担负起保障河道畅通、保护防洪管理的重任。建议对现行水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整合,成立水政执法监察大队,按副科级规格设置,全面行使水行政执法职权。要加大执法力度,充实和加强一线执法力量,不断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水利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各条河流上下游有关单位的联系,密切注意天气、水情变化,及时准确地通报信息,做到早知道、早准备。
(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渡汛。建议在汛期来临之前,县政府从水利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消除河道安全隐患。要增加对水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预算,保障其执法所需的有关费用。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对执法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全方位适应防汛安全的各项设施需求。要筹措充足资金,备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安全渡汛。